第一章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人们常使用一些由三个英文字母组成的短语,如FOB、CFR、CIF等,来表示商品价格的构成、买卖双方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等,这些短语就是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的产生大约在19实际初期,最早使用的一个贸易术语是FOB,到19年代50左右又出现了CIF和C&R(现在是CFR),之后其他的贸易术语也相继出现
到今天为止,国际贸易的运用大约已有200年的历史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在简化贸易手续、降低交易成本
第一节与国际贸易术语有关的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惯例的性质国际贸易惯例是在长期的国际贸易实践中形成的一些习惯做法,这些习惯做法,经过有关国际或国家的商事组织的编撰和推广,成为被世界各国普遍接受和遵循的规则,从而成为国际惯例
国际贸易惯例是国际商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与公约和条约等不同,它对贸易双方不具有强制性,其使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原则
也就是说,惯例本身不是法律,买卖双方在磋商和签订贸易合同时,可以适用某一惯例,也可以做出与惯例不同的规定
如果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作出了与国际惯例不同的规定,法院和仲裁机构在判决或裁决时,则以合同的规定为依据
【案例】某公司最近和外商签订了一个成套设备的进口合同,在合同中使用了CIF目的港的贸易术语,但又规定卖方只有在合同设备抵达卸货港后才算完成交货,如果设备迟到,卖方必须赔偿
这一要求和CIF的规定有矛盾,如发生问题,仲裁或诉讼时应依据合同还是惯例对CIF的规定办理
[分析]国际惯例不具有强制性,其使用以当事人的“意思自制”为原则
买卖双方在他们的合同中如果排除了国际惯例的规则或对其进行修改,则应该以合同的规定为依据
国际惯例对国际贸易的规范作用主要表现在:首先,如果贸易双方同意使他们的合同适用于某种惯例,并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的规定,那么这种惯例对他们的交易就有了强制的约束力;其次,如果贸易双方在他们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