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财务报告,加强财务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分析利用全过程的内部控制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防范财务报告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报告,是指反应企业某一特定日期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的文件
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三条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财务报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一)编制财务报告违反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可能导致企业承担法律责任和声誉受损
(二)提供虚假财务报告,误导财务报告使用者,造成决策失误,干扰市场秩序
(三)不能有效利用财务报告,难以及时发现公司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可能导致企业财务和经营风险失控
第四条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要求,落实责任制,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和有效利用
第五条公司编制和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得含有虚假的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提供的财务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应由具有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七条第1页共7页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领导报告的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等相关工作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财务报告编制和分析报告编写工作,公司内部各部门应当及时向财务部门提供编制财务报告所需的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财务报告的编制第八条财务报告分为年度、半年度财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