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贯彻《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直销管理条例》等文件规定,坚持“政府统一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原则,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传销发展蔓延的态势
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反应机制,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
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工商、公安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和完善社区(村)长期有效的预防传销机制,实现社区(村)禁止传销知识普及化,查禁传销工作日常化
各乡镇(区)所有的社区(村)要有三分之二的社区(村)无传销活动
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最终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的目标
二、工作措施(一)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建立由政府负责,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为主,综合执法、财政、法制、经济、教育、民政、劳动保障、宣传、监察、房产、妇联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协调解决打击传销工作中重大问题
(二)依法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要集中力量,查办影响大的案件,尤其是重点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以及诱骗学生、农民参与的传销大要案
深挖案件线索,抓上线、打头目,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案件
(三)乡镇(区)、社区(村)要积极配合公安局和房产第1页共5页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
加强暂住户口登记及暂住证的办理和查验工作,要坚持“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