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服务调研报告一、当前纳税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基层税务机关纳税服务普遍存在“三重三轻”的现象:一是重权利、轻义务
就是注重税收征收权、执法权,忽视纳税人合法权利,纳税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二是重形式、轻实质
长期以来基层税务部门将规范文明用语、建设环境设施齐全的纳税服务场所作为提高纳税服务水平的主要手段和目标,纳税服务局限于“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茶水”的浅层次上,对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纳税程序复杂、环节过多、办税效率低下、纳税成本过高等深层次问题研究不够
三是重宣传、轻规范
纳税服务局限于“单兵作战”,没有建立运转有序的工作规范和服务链条
纳税服务方面的内容缺失,纳税服务质量评价方法单一,缺乏有效的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与纳税服务相应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标准、责任追究、监督控制等重要内容没有形成有机的整体
当前纳税服务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1、纳税服务认识上存在的误区
当前基层税务机关都在围绕着为了方便纳税人做文章,从税务机关的做法可以看到,“一窗式”、“一站式”、“一网式”、“一级式”等等,应该说这些做法产生了很多积极的效果,也为纳税人带来了很多方便,与过去相比已经有了划时代的进步
但这种将纳税服务是为了方便纳税人的定位,仍没有实现税务机关从“税务官”到“服务者”角色的真正转变,应该看到我国与一些先进的国家相比较,纳税服务的观念、纳税服务的形式、以及纳税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仍有着很大的差距,我们纳税服务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方便纳税人,获得纳税人的满意度
纳税服务应是我们的义务、职责和奋斗目标
2、纳税人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平等实现
纳税人是征收管理活动中的纳税主体,在税收的征纳关系中,纳税人不象征收机关有国家的强制力作后盾,是天然的弱势群体
但税法非常明确地规定了纳税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和地位,纳税人在征纳双方的法律主体地位上与税务机关相比应该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