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改善民生的总体要求,以“诚信友爱、互助互济、奉献社会”为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爱心捐赠活动,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二、捐赠的原则、范围和标准(一)捐赠原则。要坚持鼓励奉献的原则,做到应捐尽捐。(二)捐赠范围。捐赠的对象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驻榆部队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和社会上其他有经济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三)捐赠参考标准1.提倡符合捐赠条件的个人捐赠两天的经济收入。按每人实际月收入总额除以22天,再乘以两天,即为捐赠参考标准。根据我市干部职工收入情况,一般干部职工和教师每人捐100元;副科局级领导(含非领导职务和中级职称人员)以及公司、工厂、学校副职领导每人捐150元;正科局级领导以及公司、工厂、学校正职领导每人捐200元;市级以上领导每人捐300元。2.动员各类生产、经营、娱乐性质的企业单位(包括国有、民营、股份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捐赠两天的经营利润。个体出租车每台捐50元,市内个体客运车辆每台捐200元,长途个体客运车辆每台捐500元,大型个体运输货车每台捐200—500元,小型个体运输货车每台捐100元。各类生产企业。小型捐2000元、中型捐5000元、大型捐1万元。各类服务业(宾馆、酒店、网吧、修理业、美容美发)。小型捐50—200元、中型捐500元、大型捐2000元。商业零售业。小型捐200元、中型捐500元。重点建筑企业。捐5000元—1万元。第1页共4页3.国家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要以单位名义捐款2000元—1万元。三、优惠政策及奖励措施(一)免税政策根据XX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吉财税〔20XX〕98号)的有关规定,享受免税优惠政策。(二)奖励措施1.市里将把本次参加“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的各乡(镇)、街和各部门的捐赠实绩,作为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评比、优秀(先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考评的重要参考条件,并对各单位捐赠情况通过电视及时通报。2.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授予慈善捐赠“先进奖”、“优秀奖”和“优秀组织奖”等荣誉称号。3.个人自发捐款的奖励。(1)未成年人和70岁以上老人捐款500元以上的,可获*市和XX市年度“慈善儿童”或“慈善老人”荣誉称号。(2)当年捐款1000元以上的成年人,可获*市和XX市年度“慈善捐赠先进个人”荣誉称号。(3)当年捐款2000元以上的,可获*市和XX市年度“慈善市民”荣誉称号。(4)累计捐款达1万元以上的,可获*市和XX市“永久慈善市民”荣誉称号。(5)累计捐款超过2万元的可获*市和XX市“慈善捐赠贡献奖”称号。4.参捐职工和人员出现重大疾病或其它重大变故时,通过组织协调,可一次性得到个人捐款数额多倍的救助金。四、捐赠款的接收方式捐款接收以系统、部门、单位和乡(镇)、街为单位组织集中接收,然后统一送交市“慈善救助双日捐”办公室。(一)市直机关捐款由各委办局负责接收。(二)社会团体、金融保险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含乡镇街所辖三权在上的企事业单位)由主管部门负责接收。(三)私营企业、民营企业由市经济局负责接收;个体工第2页共4页商业户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接收;个体私营客运、货运车辆和出租车由市交通局负责接收。(四)驻军各单位由市“双日捐”办公室负责接收。(五)各乡(镇)、街所属站办所、由乡(镇)、街负责接收。各单位在接收捐款时要认真登记,写清捐赠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以及捐款额度和捐款时间。全市所有捐款由市“慈善救助双日捐”办公室(市政府一楼西侧民政局行政科)统一接收、统一开收据。联系电话:*联系人:*户名:市民政局开户行:*建行帐号:*五、捐赠款的管理使用“慈善救助双日捐”活动募集的善款,是扶贫济困专项基金,实行专款专用。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吉厅字[2002]6号)文件要求,募集的捐赠款按比例上缴和留用。六、捐赠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本次捐赠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由主管民政工作的副市长王是非同志任组长,市民政局局长孙宝玉同志任副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