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林业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密切配合,运用法律手段,以严厉打击毁林开矿、破坏植被为切入点,完善森林资源管护制度,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二、行动重点全市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特种用途林地和国家、集体、个人经营管理的重点公益林区
三、工作步骤和阶段任务(一)摸底排查阶段(4月1日-4月30日)1、以乡(镇)政府、国有林场为单位,全面摸清辖区内未办理任何手续占用林地的全无采矿点、采石采沙点、采土点;已办理采矿或其它手续,但未办理征用林地审核手续的厂矿点;少批多占的企业及其他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植被的厂点
对这些企业逐一登记造册
2、组织技术人员对占用林地的企业、各类厂矿点排污场、废物堆放场以及废弃或停止占用林地的场点,用gps卫星定位系统精确测量面积,逐一建立档案
3、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占用林地情况登记工作,并逐级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月底前完成面积测量等调查工作,并建立档案
(二)打击阶段(4月30日-7月15日)集中侦破一批大要案,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处罚一批违法人员,追究有关责任人员
(三)工作总结及整改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各级政府、各国有林场要针对在森林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和整改措施,研究建立森林资源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行动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副市长徐春光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郑复生、市林业第1页共3页局局长包海富担任,成员单位由市监察局、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林业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工商局、环保局、电业局等部门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
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研究制定行动方案,落实责任,分解任务,细化措施,切实将此项行动布置好,开展好
(二)密切配合、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