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给予宫西村后岸河道整治工程资金补助的报告XX市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区河道整治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温鹿政办〔2008〕72号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XX县区河道整治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XX县区河道整治工程专项资金补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工程建设,提高全区防洪排涝能力,规范河道整治工程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共XX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工作和防洪能力建设的意见》(温委发〔2005〕116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意见》(温政发〔2007〕7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应遵守统筹规划、讲求实效、建管并重、持续发展的原则,根据当地地貌、河道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参照国家有关水利工程的技术规范,因地制宜地采取符合实际的工程措施。第三条根据河道的功能和作用,将河道划分为区级主要河道(包括《关于公布XX县区重要水域名录》内的河道及戍浦江主要支流、工业园区的配套河道)、村级一般河道。第四条河道疏浚整治工程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建立“以区为主、上下联动、分级筹资、各负其责”的资金保障制度。区级主要河道整治工程,资金主要由区财政负担;村级一般河道整治工程,资金主要由区财政补助,同时各乡镇(街道)必须落实相应配套资金。第五条河道整治专项资金按照“统筹安排、保证重点”的原则,优先安排区级主要河道整治项目。第1页共4页第六条本办法中的河道整治工程项目是指。以提高我区整体防洪能力为主的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包括河床清淤、河道拓宽、打通卡口、主河道之间沟通以及河道驳坎等项目。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七条凡申请下年度河道整治建设计划的,各乡镇(街道)应于当年的10月底前统一向区农林水利局申报。区农林水利局按照轻重缓急、分步推进的原则,根据年度河道整治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和实施情况,对各申报项目建设计划进行初审,与区发改局、财政局会商后,统筹安排下年度的投资计划及建设计划,报区政府下达年度实施计划。第八条已列入年度实施计划的河道整治项目,应进行实地勘测、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方案设计)。第九条河道整治项目的勘测和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应以《XX市城市中西片防洪规划》及乡镇、流域防洪规划为依据,由相关专业勘测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勘测和编制。第十条河道整治工程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由河道所在乡镇(街道)负责政策处理和实施。第十一条河道整治项目建设严格遵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对象为具有相应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资质的施工单位。第十二条发改、财政、水利、环保、国土资源、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全程提供高效服务。第三章验收管理第十三条河道整治项目完工初验合格后,业主向区农林水利局提出验收申请,区农林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验收。第十四条工程验收时,原则上参照水利部《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XX省万里清水河道建设技术标准》有关条款执行。第十五条河道整治工程验收时,根据工程规模,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资料:(一)工程设计资料及批复文件;第2页共4页(二)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设计工作报告、质量监督工作报告;(三)工程决算书;(四)竣工图及相关图片资料。第四章资金使用与管理第十六条财政补助资金从地方水利建设专项资金、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占用水源(水域)补偿费及其他财政资金中安排。第十七条补助原则。按照区级主要河道、村级一般河道划分补助等级,并按工程实际投资额进行补助。工程实际投资额包括工程结算建安费用和设计、招投标、监理、审价、检测费,不包括政策处理费。第十八条补助标准。区级主要河道整治工程由区及区级以上财政补助80%,村级一般河道整治工程由区财政补助60%。第十九条奖励。工程建安费结算控制在中标价110%以下的(含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