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义务教育法》情况汇报唐山七中《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汇报各位领导、同志们: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是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对于保障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族素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高水平发展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作为一所农村老校,唐山七中更应该充当贯彻新法的排头兵。一年来,我校认真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汇报如下:一、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营造有利于法律实施的良好氛围为了使全体教师和学生完整、准确地理解新义务教育法的内在含义与精神实质,促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我校开展了分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新义务教育法的活动。(一)精心组织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义务教育法。我校支部结合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门组织了《新义务教育法》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了新法中的亮点、创新机制及其重要意义,从思想上统一认识,进一步提高了领导班子依法治教、依法办学的意识,保证新法在我校的有序贯彻和落实。(二)利用教师政治学习时间,组织全体教工学习。新法颁布伊始,我校就利用每周一次的教师政治学习时间,积极地做好学习宣传工作,让全体教师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责任与义务。(三)多途径发动广大学生、家长学习。为了更好地把《新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向广大学生、家长宣传,我校通过学校网站、《家校之桥》、橱窗等宣传途径,全文刊发了新法的内容,分期解读新法的亮点,增强了社会各界,尤其是本校师生家长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第1页共12页二、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保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实施义务教育新法颁布以来,我校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实施义务教育,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为目标,重点做好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一)以教学质量为中心,整体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抓教学质量是学校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是学校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也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内容。只有质量的公平才能体现教育的公平。为此,我们发挥了三大“作用”。一是充分发挥教科研的先导作用。我校坚持“弘扬传统,办出特色,培养个性,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在原有课题的基础上,今年又相继申请开设了省级课题实验“指导——自主学习”、国家级课题实验“新课程和学习方式的转变”、省级课题“信息技术和学科课程的整合”、XX市级课题“开发多元智能,弘扬学生个性”等教学科研项目。在课题实验的强力带动下,“以人为本”“以德育人”“人文教育”等这些新的理念元素,在全体师生的思想中开花结果,促进了学生的有效学习,推动了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工作朝着更明朗的方向行进。二是努力发挥课程改革的动力作用。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兴趣爱好,关注学生的特长。我校提出在培养学生的工作上,要“又好又全”,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兴趣爱好,挖掘学生的特长,并加以引导,使人人有发展,不同的学生有不同的发展。学校在数奥、作文、手工、国画、民乐、闽剧、篮球、朗诵、舞蹈、信息技术等方面都开设兴趣小组,安排本校教师或聘请外教辅导训练。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减负”的要求,通过举办运动会、艺术节等大型活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006-2007学年,我校入学率、毕业率均保持100%,全科合格率为99.7%,优秀率达82%。三是积极发挥德育工作的保障作用。学校坚持以德育和创安为工作重点,制定了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实行校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和教学秩序,第2页共12页基本形成了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面育人的良好局面。为了把德育和创安工作做到常规化,形成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我们进一步健全以安全教育和学生养成教育为核心的“五星级班级评比制度”,大力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通过开展“平安校园”的创建活动,形成维护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的长效管理机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努力营造一个稳定、安全、温馨,和谐的教育环境,使校内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