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爆厂房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众所周知,从事易燃易爆化工生产的企业因其生产的特殊性,一直是消防安全监督的重中之重
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因此如何有效地进行预防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在建筑设计中采取防爆设计和相应措施,可以防止和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或者当发生事故时,最大限度地减轻其危害和造成的损失
厂房的消防安全设计(一)总平面布置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应采取集中分区布置
有爆炸危险的生产界区和仓库应尽可能布置在厂区边缘
界区内建筑物、构筑物、露天生产设备相互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防火间距
界区与界区之间也应留有防火间距
按当地全年主导风向,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布置在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以及其他建筑物的下风向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和仓库的平面主轴线宜与当地全年主导风向垂直或夹角不小于45度,以利于用自然风力排除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可燃粉尘
其朝向宜避免朝西,以减少阳光照射,防止室温升高
在山区应布置在迎风山坡一面,并应位于自然通风良好的地方
(二)平面和空间布置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在生产工艺允许的条件下宜采用单层建筑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室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宜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建筑
对有爆炸危险的单层厂房应合理选择平面布置形式,剖面设计要注意通风和利用屋顶泄压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宜单独设置
如必须与非防爆厂房贴邻时,只能一面贴邻,并在两者之间用防火墙或防爆墙隔开,相邻两厂房之间不应直接有门相通,如必须互相联系时,可利用外廊或阳台通行s也可在中间的防火墙或防爆墙上做双门斗,门斗内的两个门应错开,以减弱爆炸冲击波的影响
有爆炸危险的厂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
如必须贴邻设置时,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不燃烧体防护墙隔开和设置直通室外或疏散楼梯的安全出口
浸出车间应设有足够的泄压面积,一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