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工作招聘简章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通知》(淄办发[2009]43号)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校毕业生到我市社区工作
具体事项如下:一、招聘计划2011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高校毕业生75名,其中:张店区10人,淄川区11人,博山区10人,临淄区一三人,周村区4人,桓台县20人,高新区3人,沂源县4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岗位招聘对象2010年、2011年淄博生源(要求淄博本地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军事院校地方生、留学生符合条件的允许报考)
已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毕业生,须经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
已参加其他基层服务项目的大学生不再允许报名参加招聘
(二)招聘条件1、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适应社区工作岗位需要
(三)招聘岗位2011年招聘的服务社区大学生,将根据工作需要,重点安置到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社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等岗位
不再限制报考专业
三、招聘程序(一)报名
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区县
报名时登陆淄博人事考试信息网(xrsks
govx/),点击报名窗口,上传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电子照片,不大于20k),提交个人详细信息后等待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通过后登陆网上缴费窗口进行缴费
缴费完成后下载并打印自动生成的《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报名表》和《报考淄博市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诚信承诺书》各1份
报名时间:2011年9月5日上午8︰30—6日晚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