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升级国家级开发区体制创新、转型升级考察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经开区)作为改革试验田和开放排头兵的作用,促进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新形势下的发展定位(一)明确发展定位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努力把国家级经开区建设成为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成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成为科技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
(二)转变发展方式
国家级经开区要在发展理念、兴办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加快转型,努力实现由追求速度向追求质量转变,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发展转变,由硬环境见长向软环境取胜转变
(三)实施分类指导
东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要率先实现转型发展,继续提升开放水平,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提高在全球价值链及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中西1部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要依托本地区比较优势,着力打造特色和优势主导产业,提高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现代化产业集群健康发展
(四)探索动态管理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强化约束和倒逼机制,细化监督评估工作
支持经济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等符合条件第1页共5页的省级开发区按程序升级为国家级经开区
对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国家级经开区,予以警告、通报、限期整改、退出等处罚,逐步做到既有升级也有退出的动态管理
(五)完善考核体系
进一步完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