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定义及其分级1
高处作业定义在建筑工程施工中,时常会发生操作者从高处坠落以及物体落下伤人事故
这类事故都是在一定的环境下造成的
从高空中坠落当然极其危险,然而造成坠落伤亡事故的环境和原因却是多种多样的
比如,当操作人员在远离地面以上很高的建筑物中施工,如果周围是封闭的或者是有遮拦措施,所处的环境就比较安全
但是,即使在较低的施工作业层,如离地面仅仅是1~2m的地方,失足下跌也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人在一定位置为基准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GB3608-1983规定:凡在坠落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作为高处作业
因此在建筑物作业时,这个概念涉及的范围是十分广泛的,凡在2m以上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进行作业,即在2m以上的架子上进行操作,即为高处作业
为了便于操作过程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有效的预防人与物从高处坠落的事故,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在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中,对建筑物和构筑物结构范围以内的“四口”与“五临边”和攀登、悬空均作为高处作业进行安全防护,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
脚手架、井架、龙门架、施工用电梯和各种吊装机械设备在施工中使用时所形成的高处作业,其安全问题,都由该工程或设备的安全技术部门各自作出规定加以处理
高处作业分级人、物从高处坠落时,地面可能高低不平
上述标准所称坠落高度基准面,是指通过最低的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而所谓最低的坠落着落点,则是指当在该作业位置上坠落时,有可能坠落到最低之处
这就是最大的坠落高度
因此,高处作业的衡量,以从各作业位置至相应的坠落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的最大值为准
由于并非所有的坠落都是沿着垂直方向笔直地坠落,因此就有一个可能的坠落范围的半径问题
即考虑最低坠落着落点时,应同时确定一个坠落的范围作为依据
当以可能坠落范围的半径为R,从作业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