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适用研判报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解读王学堂,男,汉族,1972年2月生于XX省XX市XX县区,1995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
历任XX县区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5年9月调任XX省XX市XX县区人民法院,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法官
现供职于XX市XX县区法制办,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职员、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1年1月起,担任西北政法大学禁毒法律与政策研究所研究员
系中国法学会会员,XX省法学会会员
著有专著《无法不谈:一个法律人的行与思》(海洋出版社,2009年6月)和文章多篇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于2011年1月19日经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1月21日温家宝总理以第590号国务院令公布并实施
要感谢温总理
历经近4年时间的反复与周折,2011年的1月21日温总理终于让这部法条实施了
曾经有领导和媒体让我预测这部法条何时出台,我的答案是就看温总理的意愿,因为旧条例的废止与新条例的出台可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当然,现在看来,这个121的日期选择也是大有深意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07年12月14日上午9时,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第200次常务会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是第一项议题
会议认为,这个条例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要求有关部门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修改后,再次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然后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再由国务院决定公布施行
温家宝总理说:“这样做,用的时间长一些,但这是对国家、对人民负责
”根据常务会议的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及有关部门先后在北京、广州、上海、大连等地深入调研,多次召开各种形式的座第1页共2页谈会,分别听取了地方及其有关部门、被拆迁人、房地产开发公司和拆迁公司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