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社区共建联席会议制度为实现社区建设的制度化、科学化和民主化,实现基层民主自治,提高议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本着“大家的事情大家办、大家的社区大家建”的原则,形成“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共驻共建良好局面。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联席会议是由参与社区建设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构成的新型组织形式,由社区党总支主持,共驻共建企事业(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参加。2、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担任;副主任3名,一般在共建企事业党组织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企事业(机关)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3、社区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4、联席会议由社区党总支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5、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若遇到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随时召开。6、联席会议召开前,由社区党总支将会议的内容、解决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事先通报给各共建单位。7、联席会议上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分析新形势下社区党建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群策群力,互相启发,共商加强社区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途径。社区要对近期工作进展情况向共建联席会议进行通报。会议对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等事项进行协商、协调;研究讨论在共建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研究确定下阶段共建工作任务目标。8、因故不能参加联席会的共建单位,事先要向共建社区党组织请假,并将有关问题的意见提交社区共建联席会。9、社区党组织每季度要以书面形式向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第1页共5页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征求社区党建和社区共建意见,并做好各方面协调工作。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要主动配合社区做好本辖区内各项工作。10、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的场所、设施、人才等资源,充分做到“各方参与、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联手共建”。共建单位及辖区内无共建任务的其他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为社区至少做两件实事。11、突出社区党建,举办主题鲜明的社区党建活动,发动社区单位党组织和社区党员利用其政治优势、行业优势、职业优势,共同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12、共建联席会议成员要深入社区和居民中广泛听取意见,及时反映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对社区党建工作的要求,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社区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13、共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社区工作进行监督,并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等社区公益活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14、积极参加社区各种群众自治组织和群众团体,发挥政治引导作用,不断加强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促进社区各项事业快速发展。15、每次召开联席会议,社区党总支要指定专人负责记录,达成共识的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以书面形式通报各共建单位。16、各共建单位要指派专人担任联络员,负责共建单位之间的工作联系,不定时深入社区并向本单位领导和党员会议汇报有关情况。第二篇: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制度1、社区共驻共建联席会议由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行政)与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组成。2、共驻共建工作中的大事必须经过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共识后付诸实施。第2页共5页3、联席会议设主任1名,由社区共驻共建单位推选,副主任3名,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中产生,成员由社区党组织(行政)成员和机关(事业)党组织(单位)负责人组成。4、联席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若需要可以临时召开,时间上具体定在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12月份。5、联席会由社区党总支牵头组织,共建单位有关人员按时参加。会议由联席会主任和副主任主持。6、遇到重要的共建活动,可以临时召集会议,研究商讨共建工作进程、成果和存在问题,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临时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等,由提议方提出并由社区党总支与其它单位协商确定。7、共驻共建联席会议主要传达上级党组织关于共驻共建的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