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环境监察支队十一项工作制度环境监察内部管理制度一、环境监察人员行为规范(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并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热爱环境监察工作,忠于职守,尽职尽责,钻研业务,精益求精
(三)严格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品德修养
举止文明,仪表端正,态度和蔼,坚持原则,以理服人
(四)注重调查研究,不弄虚作假,不徇私情,不越权,不渎职
(五)秉公执法,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做到:1
不收受被监察单位的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2
不接受被监察单位的宴请;3
不参加被监察单位邀请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娱乐活动;4
不参与被监察单位或个人的营销活动
(六)在现场监察时,遵守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做到:1
出示“中国环境监察执法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
执行任务须二人以上,向被监察单位说明来意,公开监察结果和收费、处罚的依据,注意现场勘察和取证,妥善保管有关资料;3
制止环境违法行为,遇有环境污染的紧急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措施;4
执行现场监察报告制度;5
为被监察单位保守技术与业务秘密
(七)在征收排污费时,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政策、规定和标准,做到:1
不得提高或降低标准乱收费;2
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收排污费;3
不得挪用、乱用排污费
(八)在查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执行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查处制度
第1页共41页二、考勤制度(一)支队全体工作人员自觉遵守机关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各类假期的审批手续和相应的工资待遇,统一执行局制定的有关规定
(二)支队人员请假需书面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并妥善安排手头工作
(三)凡因公离开本市或外出开会、学习、下基层等,应凭会议通知等有关函件,经局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同时告知办公室备案,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
(四)凡因夜间值班、检查,严重影响睡眠者,经支队领导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