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取得方式及风险应对摘要:房地产开发的前提和基础是获得项目开发用地使用权,开发商取得开发项目用地的方式包括出让、股权收购、项目转让、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在这些方式中,存在着不同的法律风险,其应对方法也有所区别
律师为开发商提供法律服务,应熟悉这些方式,并研究这些方式中不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关键词:房地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合作开发法律风险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房地产业实行越来越严格的调控政策,如控制供地总量及单项土地供应规模﹑调整土地供应结构等,加之房地产的发展逐步走向规范化,使项目用地的取得难度日益加大
在此形势下,房地产开发商都在利用各自的优势,通过各种方式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
如何保证合法、有效地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减少法律风险,是我们律师作为房地产商法律顾问的首要任务
为此,笔者在总结多年来法律顾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对房地产开发的项目用地取得的方式及其风险应对问题,作一综合归纳,以供同行参考和借鉴
一、参加政府土地交易中心的土地出让招拍挂取得开发用地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目前,绝大多数国有土地使用权都必须在政府设立的土地交易中心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一)土地出让招拍挂的范围和程序1.土地招拍挂的范围根据2004年3月31日《关于继续开展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情况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2007年9月28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2007年12月3日《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规定,目前我国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第一,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第二,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第三,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变用途或者转让,《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或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