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和制度的执行考核,适应于公司各单位所有员工和在公司工作的所有临时工,外来实习、施工等人员。2职责公司各单位自行负责落实,安全环保科监督管理。3目的为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细化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系统安全平稳运行,特制定本制度。4奖励4.1为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杜绝违章现象,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对在以下几方面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予以奖励。4.1.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圆满完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4.1.2坚持安全检查、积极查处事故隐患,全年安全无事故的单位。4.1.3加强内部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人员无违章,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实施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4.1.4积极开展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活动,领导重视,活动开展效果明显,对公司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的单位。4.1.5关心安全生产,自觉遵章守纪,全年安全无事故,对单位安全生产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4.1.6处处关心安全生产,主动查找事故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报告,避免事故发生,对公司安全生产实现成绩突出的个人。4.1.7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针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动提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且作用明显的个人。5惩罚5.1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或存在严重违章行为的个人,公司将从以下方面进行处罚。第1页共17页5.1.1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不健全或有组织机构但不发挥作用的单位。5.1.2由于安全管理上存在问题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5.1.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5.1.4对存在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得利而造成后果的单位。5.1.5不注意提高自身安全素质,习惯性违章违纪的个人。5.1.6严重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个人。5.1.7安全意识淡薄,自身行为对公司安全生产造成恶劣影响的个人。5.2奖惩考核5.2.1对各单位员工安全生产奖惩由各单位自行负责。5.2.2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的奖惩由公司安全环保科负责。陕西北元集团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科二○一一年三月十三日第二篇: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总则1.1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保障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提高公司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安全和劳动保护法令、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管理制度。1.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各级职能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公司部门或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资金保障不落实、安全培训不到位、安全第2页共17页技术措施不力、管理混乱而造成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公司或部门以及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遵照国家执行“问责制”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包括经济制裁和行政处分),触及法律的交司法机关查处。1.4对公司管理层的奖励和处罚由总经理审批,对总经理和领导层的奖励和处罚由董事会审批,董事长签批。1.5公司对部门、工段和领导的奖励及处罚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称安管组)审定,公司总经理签批。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和处罚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由总经理签批。奖励对安全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做出贡献的有以下表现之一的公司、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集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或防止工伤事故和员工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2.2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劳动卫生防护方面采取措施得力,使公司安全工作取得突出成绩、获得上级主管部门表彰的人员。2.3发现重大设备隐患并及时消除,避免事故发生的,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全检修、设备安全运行做出贡献的。2.4在事故处理、事故抢修(含救火)中做出突出贡献、避免事故扩大的有功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