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现存问题与原因探析摘要近年来,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日益受到人们重视,但执法状况仍不容乐观
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在执法管理体制、执法思路、执法方法、执法手段、执法监察事后处理、监察人员素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原因是煤矿安全监察法制体系不健全,安全监察运行机制的不完善,安全行政执法机制不科学
关键词煤矿监察行政执法监察体制执法机制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是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实施煤矿安全监察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对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法律行为的总称
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应坚持“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煤矿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方针,采取实时监察、重点监察、一般监察等多种工作方式
近年来,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日益受到人们重视,但执法状况仍不容乐观
1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现存问题1
1执法管理体制上存在问题(1)目标职责模糊,缺乏评价标准
保障煤矿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察工作,保护煤矿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目标任务,但对于省以下的分支机构,只明确“保一方煤矿安全”,在实际操作中缺乏与最终目标相配套的、明确的中介目标,而工作职责法律更无明确规定,致使各级监察机构之间出现职责空档,职责不清,工作被动,导致执法部门在实际执法中无所适从,压缩职责范围,难以抓住主要矛盾,工作无的放矢,事倍功半,影响执法成效
(2)缺少对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有效监督的外在监督机制和内在监管体系
在外部,除了党的监督和上级监督之外,没有其他机构对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工作的合规性和绩效进行直接监督和制约
在内部,隐性激励机制作用过于强大,而显性激励机制不健全,对执法人员发扬其道德性的要求过高,而对其自利性则估计不足
各级执法机关执法也缺乏考核标准、量化标准和责任机制
如执法部门不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