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信息资料安全管理责任书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苍南分公司乙方:(电信从业员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件》、《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及《中国电信浙江公司客户信息资料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确保广大电信客户通信自由和通信安全,加强客户信息资料机密性、完整性、可用性,保卫客户个人隐私,提升企业依法办事和通信服务水平积极防范企业法律风险,乙方必须遵守客户信息资料安全管理规定
一、苍南电信公司从业人员负有依法承担保证客户通信自由和通信安全的义务,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观念,增强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制度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向任何组织、机关和个人提供、透露或泄露中国电信的客户信息资料
二、严格禁止下述八种行为(简称“八不准”):1、不准违规查看、使用、复制、私自留存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2、不准使用非EIP邮箱收发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
3、不准转借、共用帐号
4、不准使用未经统一安装防病毒软件保护的电脑
5、不准使用双网卡,同时登陆内外网
6、不准开发、维护和监控等生产用计算机登陆公网
7、不准违规将外单位人员带入工作区域
8、不准合作伙伴向第三方提供电信相关资料
三、电信从业人员在各平台使用客户信息资料应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必须严格按照部门授权的规定进行业务操作,严禁超越权限和不符合业务规范的操作
禁止从业利用岗位之便,擅自从事与生产作业无关的信息获取,更改或自行使用的行为
四、各平台维护部门对存储有商业秘密信息的设备进行调试、安装、检修,应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批,需由外单位人员修理时,平台维护部门必须派专人在场监督
五、从业人员在日常管理和检查中发现存在下述行为之一,给予通报批评,一次性扣发绩效工资处理:1、违反“八不准行为”
2、在营业、10000号、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