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实施办法附件1:XX县区社区干部廉政谈话制度(试行)为加强对社区干部的教育和监督,深入开展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进社区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积极探索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途径,大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各社区的具体实际和街道各部门的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努力构建党风廉政教育监督工作新机制,逐步实现社区反腐倡廉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二、谈话对象社区党支部及居委会成员,以及确需谈话的其他干部
三、谈话类型谈话主要分为工作谈话、任职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
由街道纪工委或分管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进行谈话
(一)工作谈话
指街道纪工委为了解社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情况,与社区负责人的谈话
每年进行一次
谈话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
沟通思想、交换意见、提高认识
(二)任职谈话
指街道纪工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围绕廉洁从政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社区干部的谈话
凡新任的社区干部,都要在组织决定宣布后就任新的职务时,接受街道纪工委负责人的谈话
谈话方式可以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三)诫勉谈话
指街道纪工委对有群众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经初核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社区干部的谈话
谈话应以个别方式进行
第1页共3页(四)警示谈话
指街道纪工委针对个别社区干部,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社区班子及社区干部的谈话
四、谈话内容(一)工作谈话:主谈人应通过谈话了解社区班子及本人维护政治纪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街道决议、决定的情况;社区班子及本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社区班子及本人执行民主集中制,任用干部和接受党内监督的情况;本人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