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认真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代表建议334件,在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健全环境资源司法制度等方面充分采纳代表意见,促进公正司法
紧紧依靠人大监督推进司法改革,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深化司法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等情况,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改革试点
拓宽代表监督渠道,邀请32个代表团部分代表视察10个省区市法院,通过邀请代表参加会议、旁听庭审等方式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认真接受民主监督
坚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自觉接受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民主监督,及时采纳各方面提出的意见
办理政协提案110件,走访部分全国政协委员,配合全国政协和有关民主党派中央就司法改革等进行专题调研
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
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规定,规范执行行为
依法审理抗诉案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开展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调研座谈、列席审委会等活动96次
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及时发布司法信息,主动接受舆论监督
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坚持以深化改革和推进信息化破解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2016年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攻坚之年
各级法院坚决落实党中央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蹄疾步稳推进司法改革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搭建司法大数据管理服务等平台,以信息化重塑审判执行流程,实现在线实时管理、实时统计,更好地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司法决策,促进提升审判质量效率
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作为人民法院的深刻变革,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车之两轮、鸟之双翼
各级法院坚持以信息化为司法改革提供科技支撑,以司法第1页共8页改革需求引领信息化发展,着力破解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