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物品的运输装卸有哪些规定
运输化学危险物品,必须按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发货人不得托运,运输部门不得承运;运输装卸化学危险物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
(2)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
(3)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物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装运化学危险物品时不得客货混装
载客的火车、船舶、飞机机舱不得装运化学危险物品
禁止乘客随身携带、夹带化学危险物品乘坐上述交通工具
禁止无关人员搭乘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厢、船舱和飞机机舱
装运化学危险物品的车辆(火车除外)通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对质量检验或科学研究急需的少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或试剂,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快件托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