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引一、大网格资料(一)镇、街道消防工作职责1.宣传和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增强公民消防安全意识
2.将辖区消防建设和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的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双月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分析消防安全工作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任务
3.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与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辖区各单位、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实施奖惩
4.指导和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在农业收获季节,重大节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检查,采取防火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5.建立固定消防宣传设施,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消防宣传教育,落实每月一次的消防宣传,提高公民火灾防范意识
6.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和辖区单位建立群众性消防组织,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火灾扑救,配合处理火灾善后
7.根据上级要求或针对辖区实际,开展消防咨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协助公安局防火监督大队和派出所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
8.镇要按照“四有”标准,建立农村乡镇多种形式消防队,加强管理和训练,提高对农村火灾的防范和处置能力
9.重视和加强消防工作,为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镇、街道消防工作五项制度1
双月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制度(1)消防工作实行双月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制度,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成员单位由综治办、安监办、公安派出所、民政所、工商所、流管中心以及辖区重点单位根据辖区需要安排人员组成
委员会主任一般由镇、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内
(2)镇、街道人民政府负责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的组织实施
(3)双月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指示精神,通报辖区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分析消防工作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