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相关术语一、房地产经营管理方面1、房地产产权:是指产权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和对该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是指产权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其房地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三通一平:是指地皮在发展的基础上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3、七通一平:是指上、下水通、排污通、路通、通讯通、煤气通、电通、热力通、场地平整。4、土地使用权限:是指政府以拍卖、招标、协议的方式,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权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如该土地用途符合当时城市规划要求的,土地使用者可申请续用,经批准并补清地价后继续使用,如果不符合则该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无偿收回。5、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者因使用土地按规定每年支付给政府的费用。6、国土局:代表国家行使土地所有者的职权,以及对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管理的一个行政部门。7、产权登记处: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变更、继承、赠与等手续的部门。8、发展商:专门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企业。9、代理商:经政府批准成立,从事房地产的咨询、经纪、评估等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代办房地产的出售、购买、出租、承租及物业咨询评估报告,销售等业务提供有偿服务。10、佣金:是中介机构完成一宗房地产经纪业务后获取的报酬,它是种劳动收益、风险收益和经营收益的结果。11、商品房:是指开发商以市场地价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开发建设并经过国土局批准在市场上流通的房地产,它是可领独立房地产证并可转让、出租、继承、抵押、赠与、交换的房地产。12、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具有经济性的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是指住宅价格相对市场价格而言,比较低,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力,适用性指在住房设计及其建筑标准上强调住房的使用效果,而不是减低建筑标准。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市政配套等费用,(其中包括免土地出让金,削减了市政配套等费用的50%,并且优先享受银行信贷,其成本低于普通商品房,并且规定了较低的固定利润3%),故又称经济实用房。安居房:指实施国家“安居工程”而建设的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类)。是党和国家安排贷款和地方自筹资金建设的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对4平米以下的特困户提供的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由政府补贴的非盈利性住房。12、福利商品房:是指政府按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免除房地产的地价,按房屋的成本造价售给企业或符合条件的职工,带有福利性质的房屋。13、微利商品房:与福利商品房不同在于不免地价,并有略高于房地产成本的微利,这类房屋由市政的主管单位筹资建设,用来解决企业职工住宅困难户,价格由政府确定,实行优惠价格政策。14、集资房:自建房(集资房)是指各单位自筹资金或合资兴建房屋。产权由投资单位所有,一般自用为主,不得在市场上流通(按规定已补交地价的除外)。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包揽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15、公寓式住宅:公寓式住宅是相对于独院独户的西式别墅住宅而言的。公寓式住宅一般建在大城市,大多数是高层大楼,标准较高,每层内有若干单独使用的套房,包括卧室,起居室,客厅,浴室,厕所,厨房,阳台等等,还有一部分附设于旅馆酒店之内,供一些常常往来的中外客商及其家眷中短期租用。16、花园式住宅:也叫西式洋房或小洋楼,即花园别墅,一般都是带有花园草坪和车库的独院式平房或二、三层小楼,建筑密度很低,内部居住功能完备,装修豪华,并富有变化,住宅水、电、暖供给一应俱全,户外道路、通讯、购物、绿化也有较高的标准,一般为高收入者购买。17、商住住房:商住住房是soho(居家办公)住宅观念的一种延伸。它属于住宅,但同时又融入写字楼的诸多硬件设施,尤其是网络功能的发达,使居住者在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