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市直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目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是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纪律、教育和改革等手段和方法,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积极探求治本之策,有效搞好预防
二是突出重点,依法治理
重点治理水利工程建设、物资采购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
三是把握政策,维护稳定
既要严肃治理商业贿赂,坚决查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又要教育大多数经营者和管理者自觉守法经营、依法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是精心部署,稳步推进
要处理好集中治理与常抓不懈、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专项治理与维护大局、依法打击与教育警示、分工主抓与齐抓共管的关系,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到实处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使市直水利系统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经营者的错误观念基本得到纠正,经营行为和从政行为基本得到规范,商业贿赂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基本得到完善,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不断推进水利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形成行为规范、程序合法、廉洁高效、制度健全的监管体系,建立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和纠错机制,确保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步骤市直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初步安排1年的时间(2006年4月至2007年3月)
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紧密联系实际,抓好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第1页共5页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