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上交通专治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及东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秩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两型”社会建设,坚决杜绝我市水上交通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减少水上交通事故总量,促进我市水上交通平安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市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作通〔〕1号)精神,结合及东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加大工程船舶装载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船舶严重超载、无证驾驶、非客船载客、无证航行和无证(国土资源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开采及东水域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彻底扭转及东水域航运船舶违法现象普遍、事故多发的局面
二、组织领导成立市及东水域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蒋锋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县、市、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责任分工(一)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地方海事局负责组织及东水域相关县市海事处开展船舶超载、无证驾驶、违章载客专项整治活动
(二)县、市、县人民政府按属地管理负责对工程船舶超安全标准装载砂石等行为进行整治,严厉打击船舶严重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县、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及东水域砂石无证开采(国土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专项检查和整治
第1页共3页四、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各相关县市人民政府出台挖砂工程船舶准入条件及奖罚办法的文件,市交通运输局和地方海事局出台治理船舶超载、无证驾驶、无证航行、非客船载客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召开各辖区挖砂工程船舶、运砂船舶业主及作业人员安全工作会议,将文件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