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年度报告[5篇范文]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专业】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网站-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分数线第五章录取原则第十三条: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第十四条: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第十五条: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校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重点专业: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全景地图: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历年分数线: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报考指南: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人气校友: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