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市“防灾减灾日”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设立“防灾减灾日”的批复》(国函1号),自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根据国家减灾委《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和赵树丛副省长批示精神以及省政府生产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省民政厅要求,为做好我市首个“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达到良好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效果,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防灾减灾日”工作的重要意义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加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灾害形势愈加严峻
我市地处江淮分水岭,地理条件复杂,多发干旱、洪涝并常伴有风雹等自然灾害,又多次受到从江浙沿海登陆的台风影响,引发暴雨而导致洪涝灾害
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利于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灾害风险防范意识,有利于广泛普及灾害自救互救意识,有利于深入推进各级综合减灾能力建设
必须站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把做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举办、取得实效
二、以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工作(一)、省暨市开展现场咨询宣传活动三县参照省、市方式相应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在政府办公楼及辖区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
由各县政府统一安排
(二)、新闻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活动5月7日至13日宣传周内,地区两台一报要配合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电视台滚动播出“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市电第1页共3页台、《晚报》刊播“防灾减灾日宣传标语”和防灾减灾知识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
(三)、开展防灾减灾志愿者服务周活动5月7日至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