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危险源辨识与安全措施对策的建立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49条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也就是说各施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施工特点,依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及自身管理水平等情况,辨识出危险源进行监控,预防事故的发生
危险源一般是指一个施工项目整个系统中具有潜在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设备及其位置,也是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上述情况的组合所形成的根源或状态
通过对整个施工现场施工过程的分析,界定出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施工环境、设备、人员等哪些是危险源,其危险性质、危险程度、存在状况、危险源能量与物质转化为事故的转化过程规律、转化条件、触发因素是什么
通过有效控制能量和物质的转化,使危险源不至于转化为事故,也就是说事故和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危险源之间存在着依存关系,危险源是原因,事故是结果
通过分析原因到结果的途径,揭示其内在联系和相互关系,才能得出正确的分析结论,才能采取恰当的安全对策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根据工程对象的特点和条件,充分识别各个施工阶段,部位和场所需控制的危险源
识别方法可采用直观经验法、专家调查法、安全检查法等
危险源确定程序如下:1
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生产材料、物品、某个系统、生产过程、设施或设备、各种能源(如电磁、射线等)及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的活动
对危险辨识找出的因素进行分析
分析可能发生事故的结果;分析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将危险源分出层次,找出最危险的关键单元
确定是否属于“重大危险源”
通过对危险源伤害范围,性质和时效性的分析,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