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为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推动司法行政机关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转变职能、改善服务、规范执法,促进各项职能工作再上新台阶,现根据市级机关作风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XX年度机关作风建设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及主要目标以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工作效能、促进工作落实为目标,组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人员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一流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标准、一流的工作业绩,为全市实现“学赶苏南、跨越发展”三步走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措施(一)深入学习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召开系统全体人员作风建设动员大会,认真组织学习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总结回顾2008年度机关作风建设、机关科室创争及基层司法所作风建设活动开展情况,表彰先进,鞭策后进,查找问题,强化措施,进一步统一全体司法行政系统人员的思想,深刻认识加强新一轮机关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在全系统营造良好的作风建设创建氛围
(二)规范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XX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监督、制度、管理并重,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服务运行机制,着力解决执法、服务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执行公示公开制度
将司法行政系统职能、办事程序、方法、依据、收费标准、分类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并通过司法局网站及各服务窗口(市法援第1页共5页中心、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对外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切实履行服务承诺制
分类制定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服务行为规范,并通过网络、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