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事故管理考核办法1
0目的为了维护本公司产品的信誉和形象,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工序报废及内外部质量损失,降低质量成本,落实质量责任,促使各级人员提高质量意识,加强工作责任感,特制定本办法
0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产品形成全过程及售后产品的批量质量损失考核
1质量部负责质量事故调查处理的归口管理,负责生产全过程质量检验,质量损失的判定、记录和报告
2销售部负责售后产品质量投诉的记录、与客户的沟通、信息传递、客户赔偿的办理
3技术部参与不合格品的评审,协助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以及责任的确认
4质量事故责任部门报告并协助调查质量损失情况,落实责任人
5财务部负责质量损失金额的核定,考核的执行
6分管副总核实并批准事故调查处理报告,重大事故由总经理批准
0质量事故定义及分级4
1质量事故的界定由于以下原因造成产品批量不合格、生产过程非工艺性损耗、批量返工、不合格品出厂、客户重大投诉及退货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A、不按照公司规范进行管理和工作;B、违反操作规程、工作程序、作业标准、工艺纪律等;C、不认真履行检验职责,工作失职;D、工作责任心差
2批量不合格的界定A、工序产品同批次不合格≥5%总量的;B、成品同批次不合格≥3%总量的
3质量事故分级质量事故的损失金额以截止出现质量事故的工序所产生的总成本为计算损失的标准,具体质量事故按损失金额分级如下:一般质量事故:≤1000元;较大质量事故:>1000元—≤3000元;重大质量事故:>3000元
0质量事故的管理程序5
1质量事故处理流程见“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附件一)5
2质量事故的信息报告5
1工序的质量事故发生后,责任人员及责任部门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质量部,重大事故直接报告分管副总
2售出产品客户投诉不合格时,销售部得到信息经确认后在2小时内报告质量部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