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经市局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求真务实、改革创新,以执法、服务、管理规范化为主线,从制度建设、机制建设、文化建设三个层面,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实现司法行政资源配置科学化、职能责任具体化、工作运行程序化、目标考核标准化、基础管理信息化,把各项工作纳入规范有序的发展轨道,以规范化保障工作落实,提升执法服务管理效能,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规范化建设的工作原则:一是科学规划、统筹兼顾
坚持从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全局出发,深入调研、科学论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分步组织实施;二是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坚持从执法执业最直接的环节和最基础的管理入手,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管用的制度体系;三是强化执行、注重实效
坚持抓具体、抓细节、抓落实,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各项工作运转顺畅,确保执法规范,服务高效,管理科学,保障有力;四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在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的基础上,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经过实践检验的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把实践中形成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规范化建设,不断推进制度创新,提高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规范化建设的内容根据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按照“由制度层面,到机第1页共5页制层面,再到文化层面”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司法行政工作各个方面、各个岗位的制度规范,实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健全完善各个层面、各个环节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