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亭区海龙路排水管道引接工程施工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WFHTGCGL2015-208-2招标人: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2月第一章工程概况及谈判须知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本项目为寒亭区海龙路排水管道引接工程,从张面河南侧、海龙路路西开始,沿张面河南岸新建雨污水管道至泰祥街与张面河交汇处附近,分别接入泰祥街南侧现状雨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管径采用d1650,长度约600m;污水管道管径采用d800,长度约600m。供应商应充分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报价。(二)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三)开竣工时间:具备施工条件后30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四)质量保修期: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重新整修,费用自理。(五)成交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若对道路、人行道、绿化带等公共设施造成损坏的,由其自行负责恢复原状。(六)报价范围:施工图纸及谈判文件全部内容施工及质量保修。(七)本项目联系人:张小丫0536-2118167邮箱:wfhtgcgl@163.com凡涉及本次谈判的有关补充或修正,均以潍坊恒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二、谈判须知(前附表)1、本须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项目编号内容规定1项目综合说明项目名称:寒亭区海龙路排水管道引接工程工程建设地点:寒亭区海龙路,具体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单价合同承包(包工包料)质量要求:国家相关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工期要求:详见工程概况。2合同名称:潍坊市寒亭区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施工合同3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4供应商资质: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法人,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证书。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5谈判承诺有效期为45天(日历日)6保证金:叁万伍仟元整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9点00分7踏勘现场及答疑会议供应商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因未参加现场踏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他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时间:2015年12月24日9时00分地点: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楼会议室(寒亭区运河东街1002号)请于2015年12月24日8时00分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扫描后发电子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通知代理公司。答疑文件于24日17时之前发放给供应商。电话:0536-2118167邮箱:wfhtgcgl@163.com8响应文件递交至地点:宝鼎国际1号写字楼19层1906开标室(潍坊市胜利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9点00分份数:6份(1正5副)9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9日9点00分地点:宝鼎国际1号写字楼19层1906开标室(潍坊市胜利东街与文化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10谈判及成交原则:遵循《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11本项目控制价:1956893.10元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2、本项目招标人为潍坊市寒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3、对供应商的要求:3.1为履行本合同的目的,供应商至少须满足:1)资质要求见前附表第4项规定。2)良好的公司信誉,出色的公司业绩。3.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的所有费用须自行负责。成交供应商须承担成交服务费及公证费,成交服务费比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标准计收;公证费按《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规定费率和寒亭区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的计收。3.3非由代理机构处获取的谈判文件,无权参加谈判[谈判资料(谈判文件、图纸及其他资料)售后不退]。3.4供应商在接到谈判文件后,应于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包括:(1)报价函(需放报价文件第1页);(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