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地方税务局创建市级治安模范单位工作情况汇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地税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综合治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和支持下,我局坚持两手抓,严格综治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综治工作机制,落实各项治安防范措施,取得了较好成绩
全局成立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县局某年以来连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年月被县综合治理委员会命名为“治安模范单位”,为税收工作开展提供了一个稳定的工作环境,促进了税收收入的完成
某年全局完成各项税收万元,占年计划的,提前三个月完成了全年收入任务,去年,全年完成任务万元,占年计划的,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绩,为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一、加强机构建设,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一)健立健全综合治理和创安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股)室也明确了一名人员负责综合治理和创建治安模范单位工作,使全局上下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工作局面
(二)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将综治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常抓不懈
工作好不好,关键在领导,一个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是否富有成效,与一把手的重视程度,息息相关
为此,局党组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总体工作目标,并定期听取汇报,专题审议研究综合治理工作,及时解决综合治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问题
坚持每年主持召开一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门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座谈会,各种会议上,时时敲打,提出要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大家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为夯实综治基础工作,县局先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县地税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创建社会治安第1页共7页模范单位标准》等文件,对综合治理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强调单位负责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