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安全管理概述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安全设施的投资应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2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文件应有《职业安全健康篇》
安全设计应贯穿于各专业设计之中
3建设项目施工应按设计进行
变更安全设施,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
工程的隐蔽部分,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检查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
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将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建设单位
4建设工程的安全设施竣工后,应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5炼铁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
厂长(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
各级机构对其职能范围的安全生产负责
6炼铁企业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7炼铁企业应根据GB6222的有关规定,配备煤气监测、防护设施、器具及人员
8炼铁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值班制和交接班制
9炼铁企业应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查出的问题应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10炼铁企业的厂长(经理)应具备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11炼铁企业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和安全法规,加强业务技术培训
职工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新工人进厂,应首先接受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由熟练工人带领工作至少三个月,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和脱岗三个月以上重新上岗的人员,应事先进行岗位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外来参观或学习的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应由专人带领
12特种作业人员和要害岗位、重要设备与设施的作业人员,均应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方可上岗
上述人员的培训、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