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学在交通宣传中应用心理学是研究人的心理现象及其发生、发展规律的科学,研究对象包括人的认知过程、心理态度、意志程度、行为素养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直接以人为宣传对象,研究交通安全宣传中人的心理特征,对改进宣传方法提升宣传效果具有积极的实践意义
本文试从心理学的角度出发,结合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实践,探讨当前交通安全宣传中亟需注意的两个问题
一、交通安全宣传要注重培养受众文明交通意识心理学认为,意识是人对环境及自我的认知能力以及认知的清晰程度,有整体性、主动性、实践性、道德性等属性,包括认知程度、意志行为等因素
交通安全意识即是包括对有关交通安全知识的认识,对交通规则的评价和遵守交通规则的意志,与道德、政治相联系,是一个整体的概念
显然,交通安全意识的培养归根结底是要培养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遵守法规的意志力),这是交通安全宣传的最高目的
在现实的交通安全宣传中,向群众灌输有关交通安全知识非常重要,是扫除“交通法盲”(指对交通法规一窍不通的人)的必要手段,但这只是培养交通安全意识最基本的要求
事实上,交通法规认知度的高低,与是否自觉遵守交通法并没有必然的因果联系
山东某交警部门的一项抽样调查表明,不知法,不懂法,固然容易造成交通违法及交通肇事,但是,从发生的大量交通事故案例看,因对交通法规的无知而违犯交通法规的实际上很少(约占10%-14%),就是除驾驶员之外,还是知法(包括知之不多者在内)违法的占多数
由此可见,灌输交通安全知识和法规,让人“知法”,仅是交通安全宣传中较低的层次
交通安全宣传的更高层次,应该是提高人们遵守交通规则的自我调控能力,树立正确的交通规范的和培养文明交通行为素养
简而言之,自我调节能力强的,交通行为文明素养高的,就不会跟从别人冲红灯
因此,宣传活动中,交通安全教育要与道德教育、精神文明教育相结合,形成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并且,对相对较高层次的受众(宣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