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汽锅炉运转操作规程第一节总则1.锅炉投用前必须取得劳动部门签发的《锅炉使用登记证》,否则,不得运行
2.司炉工人必须经过劳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并随身携带劳动部门签发的与所操作炉型相应类别的《司炉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凭证操作
无证不得独立操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操作规程,按规程中规定的要求,精心进行操作
并同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尽职尽责,任何人不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并不得违犯劳动纪律
4.司炉人员上班期间必须精力高度集中,时刻注意锅炉的水位、压力及锅炉运行状况
5.锅炉运行中给水应均匀,并保持正常水位,特别注意水泵开启后水泵是否真正上水
6.水位表的水位轻微上下波动,每天早班人员冲洗水位计至少一次,若对水位计的准确性有怀疑应随时冲洗予以校正
7.锅炉运行中压力表指针超过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时安全阀必须自动开启,安全阀手动实验每月一次,每月1号有早班人员手动实验一次,冲洗压力表每半月一次,每月15号有早班人员完成,并随时做好记录
8.往复泵每周早班试验一次,有问题及时找保全人员处理,以做好突然停电时的补水准备
9.锅炉运行中要经常巡回检查有关设备的运行情况,司炉工不在操作室时必须用自控,不论何时,必须有一人在操作室或炉前巡回
10.避炉人员必须熟练掌握锅炉各类事故的处理操作程序,熟练掌握锅炉的各项操作方法
11.锅炉排污时,应在最低负荷高水位进行,每次排污量要求由最高水位线排到中水位线以下,最低水位线以上
12.软化水箱、水池内水位必须随时保持水位有2/3水位以上
第二节投运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1、锅炉点火前的内部检查(一)锅筒进水引入管、分配管、汽水分离器、表面排污、隔板等部件是否已紧固、完好和畅通
(二)锅筒、集箱内是否有遗留的工具、焊条棉纱等杂物
检查完毕后,应随即装好所有的人孔盖与手孔盖
2、锅炉点火前的外部检查(一)检查炉墙、炉烘是否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