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预)验收汇报材料XX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第三标段竣工预验收设计总结XX省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8月11日XX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第三标段竣工预验收总结报告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XX市2014年东线快速路工程第三标段建设地点:XX市地区科尔沁路:南起公铁地道北止点─110国道察哈尔大街:k14+685─k16+740.920二、设计依据1.《XX市2013年科尔沁快速路工程中标通知书》XX省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013.122.《XX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快速路环线工程设计方案》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053.《XX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年)》XX市人民政府,2010.044.《东部XX县区120平方公里地下管网综合规划(道路竖向)》XX市规划局,2012.035.呼市2013年科尔沁快速路工程岩土工程详细勘察XX省万和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2014.026.科尔沁快速路工程修测地形图及纵、横断测量资料XX省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4.037.XX市规划局提供的规划路网成果三、参建单位介绍1.建设单位:呼市市政工程管理局2.质量监督机构:呼和浩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3.设计单位:XX省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4.勘察单位:XX省万和工程勘察有限责任公司5.监理单位:XX市宏祥市政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6.施工单位:XX省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四、过程控制设计单位根据设计编制依据,对施工场地地形的标高设计,第1页共2页基础部分的地基验槽进行参与验收,主体结构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进行设计变更的签订,设计单位签发的设计文件、设计变更单符合国家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实物质量与设计文件相符,设计文件的签名、签章齐全,施工图纸审查机构对设计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已按设计要求整改完成,设计单位人员已向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组织施工,需要修改的均根据我院下发的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变更单数量及部位与我院设计下发变更单数量一致。在施工中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经审查满足使用功能。五、结论意见本项目自完工通行以来,使用状况良好,各项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对道路的行车安全起到了较大改善。通过本次设计,使我公司对该项目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为我公司今后的设计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公司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将不断努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出更加合理、优秀的设计。通过现场全面的检查,工程质量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依法进行设计、执行有关部门的批复文件以及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设计的情况,按照强制性规范条文进行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完成设计要求的各项内容,符合设计程序文件的要求,该项目工程实体与设计文件相符,工程实体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文件要求,我设计单位对工程总体评价为合格。2017年3月30日对已完工程进行了预验收工作,部分工程因征地拆迁问题没能完成导致无法验收,现对上次未验收内容进行预验收。此次预验收内容为①察哈尔大街辅道60(cfk0+220-280)米道路工程、人行道等;②科尔沁路110国道至察哈尔互通立交桥1683.65(k0+000-k1+683.650)米道路工程;③科尔沁路316.35(k1+683.650-k2+000)米我设计单位同意工程竣工预验收。XX省政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8月11日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