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境外水电工程治安保卫标准化建设1引言境外水电工程治安保卫标准化建设:暨指水电工程建设企业依据公共安全管理模式,为保证水电工程建设治安秩序,保障人员、设备、财产安全,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水电工程所处的地理、环境、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特点,开展治安管理和保卫防护的措施
2境外水电工程治安保卫标准化建设实践2
1建立治安保卫管理体系是实现治安保卫标准化建设的组织保证治安保卫管理体系的建立是维护电站区域内的秩序,保障作业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保障工程施工人员、设备、物资等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组织保证
中国企业在异国创造安全水电站工程,大多电站工程地处山区与平原交接的流域上,为树立国内样板型工程和境外示范工程,水电站成立了电站安全委员会,由总经理为安全委员会主任,副总经理为安全委员会副主任,电站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及各参建单位第一责任人为安全委员会成员
并制订执行了《水电站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电站安全委员会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负责电站建设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电站建设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委会办公室,暨安全管理部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负责领导、指导电站建设治安保卫的日常管理工作
安全委员会与各参建单位签订了治安保卫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各监理部在现场设立安全副总监和专职治安保卫监理工程师,行使治安保卫监督、管理职责,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治安安全监理职责,负责项目日常的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紧跟电站治安安全管理一体化思路,扩展了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各参建单位以项目部经理为主任,项目副经理、总工为副主任,部室、厂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治安保卫管理保证体系及监督体系
履行各参建单位的治安保卫管理责任制职责,负责各参建单位的电站建设治安保卫管理工作
并与厂(队)签订了治安保卫安全责任书,厂(队)与班组签订了治安保卫安全责任书
2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