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公路三乱情况报告**县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调研**县纠风办(2009年8月3日)**县位于延安南部37公里处,县内主干道路有210国道、甘志路、延黄高速公路和其他通乡(镇)公路共5条,全长157.72公里。近年来,在市纠风办、县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纠风办高度重视深入治理,治理公路“三乱”成效明显,但是存在的问题还很突出。2009年1月—7月共接到公路“三乱”群众举报9起,受理9起,共处理5人,比上年同期下降20%。有效地遏制了公路“三乱”行为的发生,党和政府的形象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举报明显减少。但是,在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成果方面,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种成果只是在高压治理态势下的成果,如果失压的话就会反弹,我们需要的是更为自觉的、自我主动消除公路“三乱”现象的效果。在这里,我们还有必要对公路“三乱”的表现更深入一步的理解,把从前单纯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治理提升到行风的治理上来,把上路检查的人员的着装、言语、行为等纳入到治理的范围中。为此,我县纠风办于近期针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以为今后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奠定扎实基础。一、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现状及问题(一)公路“三乱”的危害性一是严重损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我县近几年来“三乱”行为多发易发,司乘人员反映强烈,如上路人员着装不整、态度蛮横、语言粗鲁等不文明执法行为,不但使公路环境受到影响,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更使人民群众误认为这是党和政府的行为,从心里上产生了对党和政府的疏远。二是直接影响了地方的商品流通和经济发展。近年来公路“三乱”的产生和蔓延,直接影响到了公路物流速度和贸易往来的顺畅,从而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如交通运管部门上路人员动辄拦车三五辆,有的拦的更多,甚至出现双向拦车第1页共5页行为,更有部分车辆被收了证件不作处理,使司乘人员滞留几天得不到处理,使商品货物不能及时流通。三是促使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公路“三乱”罚款与收费,不是正常的罚款与收费,可以说,绝大部分都进入了部门或单位的“小金库”,小金库的存在,对于一些人来说,就是进行腐败活动的“提款机”,使公款吃喝、请客送礼有了可靠的经济“保障”。(二)公路“三乱”现象产生的根源一是政治思想因素。做为一个握有一定权力的机关,不上路、不摆威风就显示不出来权力的存在,更有部分工作人员还存在特权思想、衙门作风,我县执法人员在上路执法中存在着装不整,不带上岗证,态度蛮横,语言粗鲁,执法中随意性较大,以致出现公路“三乱”现象。2二是经济利益因素。由于利益的驱动,某些涉路执法部门老是觉得自己的收入不够,要享受,要发奖金,要有自由支配的资金,上级不给,就去乱收费,乱罚款,到公路上乱设卡检查、乱罚款。三是分配体制因素。交通运输管理干部职工的工资未纳入财政预算,并给分任务、下指示、收费、罚款以此返还来发工资、奖金等,因此形成不由自己管的也管,不该罚款的也罚,不该收的费也收,促使了公路“三乱”的发生。四是队伍素质因素。行业队伍专业人员少、素质差、业务技能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人员多数属临时工,只在队伍中充人数,上路行为不规范,出现的问题较多。如双向挡车、超数挡车、处罚的随意性大等。五是制度建设因素。制度不健全,特别是监督制约机制的不健全,使得那些想乱收费、乱罚款的人有空可钻,有机可乘,而出现问题后又会因为制度的不健全导致处理不到位,不能有效地监督制约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三)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说情风严重,办案人员面临的人情压力较大。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是发现一起或处理一起案件时,还在进行调查取证阶段,就有方方面面的关系开始讲情、说合,让办案人员感第2页共5页到很难处理,也难执行。二是对出现公路“三乱”现象的违纪人员的处理总体来说“偏轻偏软”。由于历史的、制度的原因和人情、压力的影响,对违纪人员的处理一般很难到位,加之有些单位对自身工作人员有意识的包庇和保护,使一些处理出现了“偏轻、偏软”的现象,甚至使有些处理流于形式,只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