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事故”与职业道德在20xx年岁末,正当人们满怀喜悦,辞旧迎新,即将迈入20xx年的时候,发生了两起震惊全国的大事故,由此给人们的心灵带来了一层不愉快的阴影
这两起事故,一起是重庆开县气矿“12
23”井喷事故;另一起是辽宁昌图县“12
30”爆炸事故
据媒体近日报道,前一起事故已造成234人死亡,后一起事故已造成37人死亡
经调查,事故原因现已查明,都是重大责任事故
何谓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因人失职失责或情况不明、专业技术生疏等原因所导致的事故,这类事故,不属于人力不可抵抗的范围,只要有职业道德,工作认真细心些,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明者远见于未萌,而智者避危于无形,祸固多藏于隐微,而发于人之所忽者也”(汉
司马迁);“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先秦
一场事故的发生,表面看起来是偶然的,但却掩盖着必然性的根源
作为责任事故的发生,在它“未萌”之前,其实已有“藏于隐微”的祸患,只不过这种祸患太细小而人们“所忽”了
这两起重大责任事故,不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吗
连日来,经国务院专家组的调查分析论证,排出了不可抗力和人为破坏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认定中石油川东钻探公司“12.23”井喷特大事故的原因是:有关人员对罗家16H井的特高出气量估计不足;高含硫高产天然气水平井的钻井工艺不成熟;在起钻前,钻井液循环时间严重不够;在起钻过程中,违章操作,钻井液灌注不符合规定;未能及时发现溢流征兆,这些都是导致井喷的主要因素
有关人员违章卸掉钻柱上的回压阀,是导致井喷失控的直接原因
没有及时采取放喷管线点火措施,大量含有高浓度硫化氢的天然气喷出扩散,周围群众疏散不及时,导致大量人员中毒伤亡
只要认真分析一下,就不难明白,这里说到的主要原因和直接原因,都和有关人员的失职失责有关
30”爆炸事故发生的原因也是如此,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总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