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工安全操作规程1.为了保证电梯安全运行,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进行检查,并有专人看管和维护
2.电梯由专人负责驾驶,并对电梯的结构和使用要熟练的掌握,其它人员一律不准任意驾驶
3.使用电梯时,轿厢之负载不得超过其额定重量
4.电梯机房须有良好的通风设备,不得潮湿
并禁止烟火和放置杂物
电梯驾驶人员经常对电梯的机械,电器部分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5.运行前应检查所有开关及其它安全装置是否正常,护门是否关好,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开动电梯
工作者和乘客的手不准把住内门,脚禁止伸出内门空档外面
6.电梯轿厢内和井边内应经常打扫清洁
电梯运行前和运行中,轿厢内必须打开照明设备
运行前应按动电铃以警示告
7.电梯在运行过程中不准任何人打开护门
如发现护门打开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将护门关好后,方可行车
运行时如发现不正常的声音,应停车立即找有关部门进行检修,未修复前,不准开动
8.矫厢内不得装运长的物件,在搬运物件时应轻拿轻放,不准乱丢,以免损坏电梯底板
9.如轿厢护门尚未修好,而轿厢能运行,也应停止使用,及时进行检修
当电梯停止使用,维修或进行清扫时,必须将电梯电源切断
10.电梯运行中不得任意改变运行方向,应待电梯完全停止后再改变
不得以忽开忽停地接通电源的方式来进行驾驶电梯
11.工作结束时电梯必须降落到底层停放,离开电梯时护门必须加锁,——摘自《机械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