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考核细则1
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并持续不断地改善和提高,以期达到“7S”管理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适用范围公司生产现场
管理及考核程序3
1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实行“首长负责制”即:由各单位负责人承担第一责任,专(兼)职安全员协助开展日常检查、落实和整改
对关键(重点)部位实行重点检查和布控,并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2根据日、周、月的安全生产现场检查情况,由检查部门及监察人,属当即处罚情形的,必须在24小时内发出处理通报;属整改事项的,对不符合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单
责任部门必须按照时间和标准要求进行整改
凡整改不到位的,不仅考核直接责任人,还将酌情追究管理及领导责任
3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职能划分为:生产管理部负责厂房以内的现场统一管理;企管部负责厂房以外、办公及公共等区域的统一管理;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原则上不得交叉重复,公司领导可以不定期组织抽查监督
4每月考核结果,由生产管理部次月5日前汇总交企管部在工资发放时落实
全部扣罚款额由生产管理部一次性领回存入《安全专项基金》账户,专门进行使用管理,专项基金的收支都必须经主管副总的审批执行
通用考核细则:序号内容及要求考核规定1生产现场(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员工擅自接打手机和玩手机每人/次罚款100元2班中睡岗、脱岗、串岗、干私活和做生产无关的事每人/次罚款10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3生产区域嬉戏、追跑打闹、谩骂等不文明行为每人/次罚款100元4班前、班中禁止喝酒,原则上不安排上岗工作,情节严重的加倍考核每人罚款100元5班中禁止上网或用电脑打游戏每人100元管理人员加倍考核6高空作业未戴安全头盔、安全带和未加安全护栏每人/次罚款100元7设备发现异常情况时,未停机进行检查处理每人/次罚款100元8新员工未经监护人带领擅自操作机台或未经考核上岗每人/次罚款100元9设备运行时禁止违章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