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关于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二十项措施*市公安局关于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二十项措施为了更好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投资环境,营造“亲商、安商、利商、富商”的氛围,确保公安工作进一步贴近中心,服务大局,实现作为,努力为实现*起飞提供更加主动、更加直接、更加有效的服务,经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优化投资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二十项措施
一、放宽开办相关娱乐服务场所条件
按控制总量、合理布局、控小放大、提高档次的原则,对公安机关审核发证的原32类场所,除歌舞娱乐场所、桑拿洗浴按摩、电子游戏、“网吧”等四类公共娱乐场所由核发《公共场所安全合格证》改为核发公安机关批准文件外,对美容美发、酒菜饭馆(店)、音乐茶座、酒吧等28类公共场所,由发证管理转变为服务监督管理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直接受理的场所开办审批许可由原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二、理顺对场所行业管理体制
市区星级宾馆、涉外饭店、大型文化娱乐场所,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管理为主,属地派出所配合
其余场所、行业的日常管理,一律划归分局、派出所负责
非执行公务,民警不得着警服进入娱乐服务场所
治安检查必须持市公安局核发的《公共娱乐场所治安检查证》
三、开展对场所行业服务人员的培训
为增强场所、行业服务人员法制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强化防范能力,对场所、行业服务人员进行岗前治安培训
对旅馆业全部实行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化管理服务,增强旅馆安全保卫工作效能
四、做好经贸洽谈招商促销活动的保卫服务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申办的大型招商、促销、文化等活动,全力支持,优质服务,积极会同主办单位超前开展安全检查,制定保卫方案,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积极参与城市综合执法,依法查处妨害、阻挠、抗拒城市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改进机动车和驾驶员管理办法
对大型企业、涉外企第1页共4页业和交通不便的偏远乡镇成批量的车辆检测和驾驶证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