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四)把握时间节点
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全国范围从3月1日开始,9月底前结束
具体到我省,则要求8月15日前结束各项工作,考虑到审核、汇总上报的实际需要,我市清查工作的完成时间也必须提前
其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务必于6月1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各县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务必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市财政局
由于全省资产清查工作会议3月23日才召开,操作软件上周刚刚测试完毕,所以,我市今天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安排
需要强调的是,此次清查工作是全国统一行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各县区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全市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决不能因一个部门或单位不按时上报而影响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度
此外,明确一下聘请中介机构的问题
财政部、省财政厅在文件中均指出,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
据此,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帮助清查,出具专项审计鉴定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填报各种报表
三、周密组织,密切协作,确保资产清查任务圆满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清查责任;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要把握工作进度,强化检查督促,确保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任务
第1页共2页(二)严格要求,确保质量
本次资产清查,对应纳入清查范围的单位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