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报告(2)(四)把握时间节点。本次资产清查工作分准备、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全国范围从3月1日开始,9月底前结束。具体到我省,则要求8月15日前结束各项工作,考虑到审核、汇总上报的实际需要,我市清查工作的完成时间也必须提前。其中,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自查工作完成后,务必于6月15日前上报市财政局;各县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由县区财政部门负责,务必于2016年7月20日前,将资产清查结果报市财政局。由于全省资产清查工作会议3月23日才召开,操作软件上周刚刚测试完毕,所以,我市今天才对资产清查工作进行安排。需要强调的是,此次清查工作是全国统一行动,时间紧迫,责任重大,各县区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全市资产清查工作进度,决不能因一个部门或单位不按时上报而影响全市、全省乃至全国进度。此外,明确一下聘请中介机构的问题。财政部、省财政厅在文件中均指出,各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据此,各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的实际需要,自行确定是否委托中介机构,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可以委托中介机构帮助清查,出具专项审计鉴定报告,并根据审计情况填报各种报表。三、周密组织,密切协作,确保资产清查任务圆满完成各部门、各单位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积极组织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此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开展。(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资产清查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工作协调机构,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清查责任;要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可行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和业务培训;要把握工作进度,强化检查督促,确保按期完成资产清查任务。第1页共2页(二)严格要求,确保质量。本次资产清查,对应纳入清查范围的单位必须全部纳入,对单位所有的国有资产必须全部清查入账,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全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如实填报各类资料,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确保清查数据准确无误、清查结果真实可靠,并对此负法律责任。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必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主管部门随部门资产清查结果上报市财政局审批。资料不齐全的,财政部门将不予审批。(三)强化应用,改进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要以此次资产清查为契机,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完善基础数据,对资产变化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为推进资产管理与财政预决算管理紧密结合、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等提供基础数据保障。要认真梳理清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对闲置和低效使用的资产实行调剂或共享共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同志们,此次全国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共同把资产清查工作做细、做实、做好,为不断提高我市资产管理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