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全省法院在省委的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法院的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八项司法”,为建设法治浙江、平安浙江和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全年新收各类案件108万件,结案107
6万件,首次突破100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0
3%,一线办案法官年人均结案185件,是全国平均数的2
3倍;上诉率为6
3%,二审改判发回率为7
8%,生效裁判息诉率为99
2%,主要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指标,继续位居全国法院前列
一、坚持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宽严相济惩治犯罪
严格执行新刑事诉讼法,确保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
新收一审刑事案件8
62万件,审结8
63万件,同比分别下降2%和1
2%,判处罪犯12
46万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1
05万人,同比下降26
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杀人、抢劫、绑架、强奸、放火、涉黑涉毒等犯罪案件1
02万件;加大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及假药犯罪的惩治力度,审结752件,判处罪犯1346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179件,判处罪犯1358人,其中处级66人,厅级5人;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网络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44件;依法审慎适用死刑,完善死刑犯临刑前会见制度,我省死刑案件被最高法院核准率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审结强制医疗申请案件70件,依法对62名精神病人决定强制医疗,使社会免受侵害,也使精神病人得到妥善治疗
38万名尚属初犯、偶犯、从犯、未成年人犯等具有从轻情节的,依法从宽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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