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环境保护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环境保护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以改善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以污染减排倒逼转方式调结构,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三条主线,巩固和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保工作大格局,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和省级生态市验收,解决影响经济发展和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完成“十二五”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一)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
以“调结构、控新增、减存量”为主攻方向,强化目标责任考核,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持续、均衡削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1
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下降2
0%,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下降1
9%,氨氮排放总量下降1
(二)环境质量目标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地下水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功能区划要求,市区达到二级标准,优良率达到98%以上;市区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保持或优于国家相应标准
(三)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目标
按照新的标准要求,整改完善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复查各项工作任务,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模范城市复查验收
(四)生态市建设目标
完成生态市建设目标责任书年度任务,通过省级生态市验收
(五)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完善开发区和大秦家办事处排污管网建设,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市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污水处理厂运转负荷率达到95%,污水处理厂污泥污泥干化处置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中水回用率达到20%
(六)环境监管目标
重点污染源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污水处理厂排放达标率达到98%以上
第1页共6页(七)环境安全防控目标
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开展环境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
严格落实“超标即应急”和“快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