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节能依法监察意见全市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
引导企业和群众依法用能、合理用能;要建立举报、投诉渠道,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诉、举报违法用能和浪费能源的行为;要认真总结节能监察好经验、好做法并加以推广,全社会营造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良好氛围
推动节能技术进步,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是强化节能管理
促进全社会依法用能、合理用能的重要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市节约能源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国发〔〕12号)要求,现就加强全市节能监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认识
为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年是完成“十一五”万元gdp能耗下降20%目标的最后一年
必须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确保国务院和市政府节能减排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节能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强节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面向社会,突出重点,从能源生产、储运、消费各个环节加大监督力度,使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节能标准落到实处,促进全市能源利用效率的提高,确保全市节能目标的实现
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节能监察工作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以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确保依法查处、违法必究
市经济信息委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市节能监察办法》完善节能监察法规体系
二、突出重点
以及大型电机、风机、水泵、锅炉窑炉等重点耗能设备
通过用户定期自查和节能监察机构不定期现场抽查等方式,节能监察工作的重点是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市政、机关等重点领域;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煤炭等重点行业;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
纠正违法或第1页共3页不合理用能行为,促进依法用能、合理用能
近期,全市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重点开展以下工作:(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