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平安事件处置报告制度1、成立食品平安事件应急处置小组,负责处置调查发生的食品平安事件。组长由单位法人代表担任。2、在发生食品平安事件或可疑事件时,觉察或者接到食品平安事件报告的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的食品平安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3、采取紧急处置措施:①立即停顿食用可疑食品;封存厨房及有关原料仓库,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及器具;追回已售出的可疑食品。②组织人员将食物中毒病人及时送往当地医疗机构进展救治。③搜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食用过的所有剩余食物及当餐所用原料、辅料等;搜集、保全食物中毒病人的呕吐物、排泄物等。4、食品平安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必须在明白该事件起2小时内以最快捷的通讯方式报告当地镇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5、报告内容包括食品平安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中毒人数和死亡人数,病人主要病症、可能发生的缘故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6、协助配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查明食品平安事件缘故。7、食品平安事件处置联络:(餐饮单位和法人)綦江区120急救指挥中心:120綦江区食品药品监视治理局:48618651綦江区卫生局:8589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