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创新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配套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办发〔2004〕13号)、《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府令137号)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深府令1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转换用人机制,建立符合教育系统特点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选人、用人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
我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职位分类为基础,以实行聘用聘任制和雇用制为重点,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育单位活力为核心,以“以教为本”为出发点、落脚点,建立机制健全、功能完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二、基本原则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要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教师享有《教师法》、《教育法》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教师的权益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依法管理、规范运作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相协调的原则
三、改革范围和内容(一)改革范围市、区教育系统所属教学事业单位及其在编工作人员均列入本次改革范围
教育系统非教学事业单位及非教育系统的教学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改革内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内容是,对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现有